(2020年8月31日湛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)
免去李箭的湛江市第十四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湛江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。
免去杜友裕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免去陈伟兴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。
免去吴培球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。
免去张智敏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。
免去吴春鸿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。
免去沈乃超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。
免去李若珠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。
免去冯小瑶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。
免去郑玉莲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。
任命林保南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(广东湛江东海岛经济开发区)法院院长、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。
任命林伟娇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、审判员。
任命陈伟兴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。
任命沈乃超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。
任命吴春鸿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。
任命陈春丽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。
任命吴培球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。
任命张智敏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。
任命陈志清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。
任命郑玉莲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。
任命林竹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。
任命许河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。